【誹謗訴訟】林卓廷指控何君堯誹謗  何君堯逾時申陪審團審訊被拒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2/17 17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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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卓廷指控何君堯誹謗。(資料圖片)

民主黨林卓廷早前入稟高等法院,指控時任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網上指控他涉及7.21事件之說法構成誹謗。何早前因未有於法庭限期內提出申請設陪審團審訊,有關誹謗訴訟遂不設陪審團。何早前提出延遲限期,法官今(17日)頒下判詞,指案件雖然原則上合適由陪審團審理,惟何缺乏延遲限期理據,遂拒絕申請,並頒令何須付訟費15萬元。

原告林卓廷,答辯人何君堯。

法官於判詞指,2022年1月3日,聆案官頒令若何欲申請設陪審團,須於同年2月25日前提出申請。及至當日,由於何未有提出申請,本訴訟基本上不設陪審團。

何於同年5月16日申請延長限期至當天,並要求本案由設陪審團審訊,基於本案涉及政治人物及社會運動。何解釋延遲申請,因須等候另案決定,加上法庭因疫情而一度停止部份運作等。

法官指出,何提出之理由缺乏理據,法官指設陪審團審訊的權利並非絕對,審理誹謗案的趨勢已是不設陪審團。法官同意本案與另一相關案件比較為簡單,涉及與訟方亦較少,證供只集中一段片段,平衡所有因素後,本案原則上是適合設陪審團。

由於何提出延遲限期之理據不足,平衡所有因素後,法官拒絕其申請,並頒令何須向林支付15萬元訟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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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